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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去医院就医须知
  发布时间: 2017-02-16 阅读次数: 401  

 

学生去医院就医须知

一、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我校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参加医疗保险。待手续办完(大约3-5个月左右),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医保卡”)。该卡表明持有人可至定点医院刷“医保卡”就医、卡内无钱、不需要充值、不必办理激活。学生的医疗保障待遇从入学当年91日起享受、一直持续到正常学制毕业年份的年底。

二、定点医院

1雪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雪浪医院”)。地址:滨湖区震泽路750号。电话:8518433185180075-转分机号。

2滨湖区中医医院(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定点医院为“雪浪医院”的我校学生,在滨湖区中医医院就诊时,视同已在“雪浪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可直接刷“医保卡”结算医疗费用。地址:滨湖区信成道390号。电话:85061407

3.原籍为无锡市户口的学生,定点医院仍为原来在高中学习阶段所选择的定点医院。

三、就诊

在定点医院门诊服务台购买“医保病历本”、凭本人的“医保卡”就医。

四、转诊

如果社区医院现有的诊疗项目、医疗技术、服务设施和医技水平不能提供医疗服务的,由本人或家属持“医保病历本”、“医保卡”,到社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后(有效期3天),可在市内或市外具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学生患急症在市区医疗机构住院的,需在入院后3天内按上款办法办理转诊手续;寒暑假期间在生源所在地患急症,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视同办理转诊手续。

五、门诊医疗待遇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医院就医的为50%;在市内、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为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20%。当年累计超过1000元的部分,全部由学生个人自理,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六、住院医疗待遇

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该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在社区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在市内、外医院住院,办理转诊手续的为300元;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为600元。

超过上述起付标准的住院医疗费,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医院就医90%;在市内、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65%和55%(市内二级医院为7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按照32.5%27.5%执行。当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七、医疗费用报销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的,由本人现金垫付后,持“医保病历本”、“医保卡”、出院小结(住院治疗)、费用明细和有效票据等资料,到“雪浪医院”按规定审核报销。

1.领取“医保卡”前就医的;

2.急症和在外地(境内)就医的;

3.未办理转诊手续就医的;

4.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最后期限为次年3月底前,具体办理报销日期请提前向“雪浪医院”咨询,超过规定期限则不予报销。

八、上述各项规定,系由医务室,查阅相关资料而获得,仅供参考。如有不明之处,请向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定点医院咨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

(2017216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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